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DSUR,Development Safety Update Report)的主要目的是对报告周期内收集到的与药物(无论上市与否)相关的安全性信息进行全面深入地年度回顾和评估。原则上应将药物临床试验在全球首次获得临床试验许可日期(即“国际研发诞生日”,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Birth Date,以下简称DIBD)的月和日,作为年度报告周期的起始日期。首次提交应在境内外临床试验获准开展后第一个DIBD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递交,后续提交也应以DIBD为基准。
若药物在境内外已经获得了上市许可,如申请人需要,可以在全球首个获得上市批准日期(即“国际诞生日”,International Birth Date,以下简称IBD)的基础上准备和提交DSUR。调整后的首次提交,报告周期不应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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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 E2F文件指出,安全性信息分析部分需要关注SAE和其他重要安全性信息的汇总和分析,以及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措施和风险沟通等方面。通过对这些方面的重点关注,有助于确保药物在临床试验阶段的安全性。由于获得上市批准后通常还会继续进行临床研发,因此DSUR也应该包含上市后研究的相关信息。
此外,DSUR还应根据区域要求附上一些区域附件,如严重不良反应(Serious Adverse Reaction,SAR)的累计汇总表、报告周期内死亡受试者列表、报告周期内退出研究的受试者列表等等,相关内容是要涵盖境内外所有研究的安全性数据的,例如:在中国向NMPA递交DSUR时,境外研究的安全性数据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数据将有助于评估试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药品监管部门作出批准或拒绝注册的决定提供依据。
不同国家在撰写DSUR时需要考虑地域性的因素导致具体的要求和侧重点可能有所不同,那么MRCT项目中DSUR的相关撰写及递交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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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不同国家DSUR区域附录的差异
2018年7月27日,药品审评中心(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CDE)发布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程序的公告》,对DSUR进行规范。在撰写DSUR的“区域特有信息”时,需要按照不同国家和区域的要求来准备,例如,根据《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管理规范》第十二条要求准备中国区域的特有信息。
02 境内外安全性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因此,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是需要关注的地方,在这个过程中,PV相关人员需要和提供相关数据的人员及时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整理并分析报告周期内的境内外所有安全性数据,识别和评估项目在设计阶段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这些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03 递交注意事项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的DSUR通常需要在参与试验的所有国家进行递交,递交时需要遵守各国的法规和要求,并确保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此外,在MRCT项目中,由于DSUR的递交需要符合各国国情和监管要求,并涉及语言翻译转化确认、审阅等工作,递交工作由当地药物警戒人员或相关人员承担可能更为合适,例如,由中国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境内的递交工作,由其他地区相关负责项目团队根据当地的要求进行递交文件的审阅及后续递交工作。
参考文献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程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50号
2. 《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管理规范(试行)》(2020年第7号)
3.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ICH E2F: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
4.《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57号